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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校规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明察暗访工作制度
作者: 日期:2017-03-13 人气: 标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切实推动学院工作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成效,推动工作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原则;

(三)重要节点时间明察暗访与日常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四)明察暗访与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相结合的原则;

(五)明察暗访与教育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二、明察暗访的范围和对象

全院各部门、系部、职工医院及各实训实体。

三、明察暗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明察暗访工作在学院统一领导下,由学院纪委监察室组织实施;组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抽调组织人事部门等人员。

四、明察暗访的主要内容

以工作纪律、作风建设为重点,围绕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以及阶段性突出问题进行明察暗访。

(一)工作纪律作风情况。是否严格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决定、决议;是否存在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厅九规范的情况;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上班期间随意脱岗、串岗以及迟到早退、上网聊天、炒股、打牌、玩游戏、看影视、参与赌博等不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问题。

(二)为师生员工服务情况。是否对学院的工作部署消极应付、推诿敷衍;是否存在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办事程序是否顺畅;是否不认真履职导致重大失误、产生负面影响,问题久拖不决。

     (三)红包治理情况。是否存在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不落实岗位责任;是否存在办事不公、暗箱操作和收受红包等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

     (四)其他需要明察暗访的情况。

五、明察暗访的方式方法

采取实地调查、暗访走访电话咨询等方式,对纪律作风建设、各项制度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六、明察暗访工作程序及要求

做好明察暗访记录、拟定整改建议、发出整改意见、跟踪反馈信息、资料归档。

     (一)明察暗访时必须2人以上(含2人)同行调查。

     (二)检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妥善保存原始材料。要做到反映问题客观,证据确凿,时间、地点、事由、当事人等要素清晰明白。

(三)明察暗访结束后,形成整改意见报相关领导签署并指定具体单位或人员督促落实。

七、明察暗访结果的应用处置

(一)把整改意见发送给涉及问题的部门,并跟踪了解有关问题的处理进展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

     (二)及时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的部门,由学院纪委监察室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核实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依据党纪政纪及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问责惩戒、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建立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纳入责任制考核。明察暗访办理情况作为对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八、明察暗访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

严格保密纪律,忠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用严谨细致的作风,着力在发现问题。不得泄露明察暗访工作有关内容及相关资料,不得故意扩大或隐瞒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

九、本办法由学院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

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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